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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招投标导致大鱼吃小鱼?

  
随着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新条例在从本月起开始正式施行,开发商和业主在前期和后期都必须公开招标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这意味着在广州楼市里普遍存在的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一家亲”的格局将被彻底打破,那些一直被开发商扶持的物业管理公司将面临生死考验。

  市场不需要“父子兵”

  从目前广州市整个物业管理行业来看,除政府开发的小区物业管理基本上推向了市场外,许多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依然是“父子”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依附于地产开发商是个普遍现象。

  近年发生的许多物业管理纠纷多是由于前期物业管理不规范引起的。开发商卖楼时,很多物业管理方面的事项都没有告诉业主,有些为了把房子卖出去,有意隐瞒很多问题。还有一些开发商卖楼时把物业管理费压得很低,业主入住后就提高。有些甚至承诺免交物业管理费,给日后物业管理留下纠纷和隐患。

  新《条例》从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入手,明确规定前期物业管理也要招投标。

  广州物业管理市场竞争不够

  有关数据表明,去年底,我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30万人。北京、上海、深圳三城市物业管理创造的生产总值分别为70亿元、78亿元和50亿元,占这三城市GDP的2.23%、1.45%、2.23%。而广州物业管理收费一年仅为17亿元,支出19亿多元,与京、沪、深三市相差甚远。

  这个差距恰恰是广州物业管理企业市场竞争程度不够造成的。“目前亏损的主要是开发商自己建立的那些物业管理公司,那些没有开发商背景的公司肯定是盈利的,不然就得关门。”广州市贵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据了解,广州一些房地产商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报表上亏损多少发展商就补多少,而开发商又把这些钱分摊到卖楼的成本里。

  一些专家认为,这种“父子兵”关系由于缺乏竞争,无论怎样进行结构调整、管理优化,都不能满足业主的真正需求。市场需要的是独立于房地产开发商之外,依靠向业主提供服务来获取利润的企业,需要纳入市场运作的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企业。

  招投标将使中小企业出局?

  业内人士认为,新条例的实施将使物业管理公司优胜劣汰,增大企业生存的压力,也会促进物业管理水平提高。随着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物业管理市场也面临深化、细化与层次化,今后物业管理也会与其它商品一样,实现从强化功能到质量再到品牌的发展趋势,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达到资源配置优化,最终形成规模效益。 

  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目前让消费者信赖的物业管理公司还是那些资信良好的地产企业所培养的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与资金实力,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口碑与信誉。

  目前,针对新《条例》,广州市各大发展商,尤其是一些资信良好的大发展商正在作出自己的反应,纷纷着手将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分开。

  今年3月,合生集团所属的康景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招投标形式外接了第一个物业管理项目——广州市检察院技术侦查大楼。到目前为止,康景已在广州市承接了合生创展和珠江投资开发的20多个楼盘的物业管理,管理面积达300万平方米。

  但有物业管理公司也表现出新的担忧,“这种招投标必然导致大鱼吃小鱼的情况出现,容易把那些有能力但没有相应资质的中小企业排除在外,造成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的垄断。”

  业内人士分析,新的物管条例实施招投标形式,必然会导致一些大楼盘对参与投标的公司有资质方面的要求,这样不仅可以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与资金运作能力,同时也可以淘汰那些资信不良的中小物管企业。今后的市场竞争就是要凭自己的服务技能、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去参与竞争,从规模和服务上创效益。
新华网-南方日报    文/陈韩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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